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卢铭岳发布时间:2024-07-17 16:37:32

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5届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二、补贴标准 

3000/人标准一次性发放(具体金额以省、市人社部门最新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三、材料准备、提交(材料准备时间:即日起-202491日,材料提交时间:202495日前)

符合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请务必利用暑假期间准备材料,所有提交材料要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并按时交给负责就业工作的辅导员或教学点工作人员并装订,逾期不予以受理。提交材料如下:

(一)《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详见附件1,并按附件2相关填写规范进行填写,同时提交电子版给辅导员或相关老师。

(二)相关证件、证明的复印件

1.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大学期间获得学校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都可以);

2.城乡困难家庭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应证件复印件,如相关材料无明确有效期或过期,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辅助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其他相关材料说明及审核要求可参照附件3

特别注意:

1.以上证明材料如有多项的仅提供一项即可,多提交材料无效,优先提供国家助学贷款;

2.城乡困难家庭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务必提供由相应机关单位颁发的相应证件(开具的证明材料只作为辅助说明),如无符合相关要求的相应证件将视为无效;

3.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不限制贷款时限和时间,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有效时间至少到202491日;

4.以上提供的复印件材料均须学生本人在空白处签名。

(三)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并在空白处签名。

(四)户口本复印件

户口本复印件必须包含户口本首页、户主详情页、学生本人页面,不能有漏缺,并在空白处签名。

(五)学生本人社保卡

学生本人社保卡正反面复印,并在空白处本人签名。

特别注意:学生应提供本人社保卡具体信息,包括准确的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联行号等(可向具体开户银行咨询),没有社保卡或社保卡状态异常的,请利用暑假期间办理,非社保卡无效。因社保卡状态异常造成补贴无法正常到账的,后果自负。

以上为求职创业补贴的申请材料,除以上材料和相应证明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无效。

四、审核(202495-915日)

1.各二级学院:相关工作人员须审核各项申请材料原件或原件电子版,并及时通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生补充完善,确定无误后退回原件,并在每页复印件证明材料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章,按班级、学号为顺序要求统一收集整理。对通过学院初审的人员须及时在“《2025届求职创业补贴导入模板》(附件4)”做好登记,花名册确定无误后须打印纸质版盖好院章。

2.915日前,各二级学院须将学生提交的一式二份纸质申请材料与花名册纸质版交到招生就业部,并将《2025届求职创业补贴导入模板》电子版以“xxx学院求职创业补贴材料”文件命名发送至邮箱:okwjt@163.com

3.招生就业部对各二级学院所有材料和名单进行汇总、整理及复核,复核完成后,招生就业部会将通过复核的人员名单在学校就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补贴发放(由茂名市人社局决定)

公示无异议后,学生的申请材料由学校提交到市人社部门进行最终审核,通过最终审核的学生名单将在学校就业官网公布,相关补贴由茂名市人社局相关部门发放(注意:请通过最终审核的毕业生在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前保证社保卡的正常使用)。

六、跟踪和反馈

各二级学院对成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困难毕业生应实行“一对一引导、一对一督促、一对一帮扶”,精准推送就业信息、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全过程、全方位跟踪困难毕业生就业情况,力争在离校前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实现100%就业。

七、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是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一大重点。

2.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求职创业补贴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信息公开,确保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各环节公开、透明、准确、无误。 

3.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要严把申请资格、杜绝弄虚作假,要确保数据准确,防止错报、误报。

4.各二级学院相关老师要认真做好学生心理疏导。为避免产生舆情,对未通过学校复核、市人社部门最终审核的毕业生要做好心理疏导,对补贴金额未能及时到账要做好解释和说明,如因出现因数据有误、错报、漏报所导致的情况,由相关学院自行负责、解释。 

5.相关工作的落实均由各二级学院负责,为维护工作秩序,学校原则上不受理学生的个人申请,逾期未报及逾期材料不完整的同学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八、其他注意事项

若学校公布政策与省(市)文件不一致,均按省(市)公布具体文件执行。


附件

附件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个人).doc

附件2: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填写规范.doc

附件3:关于202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佐证材料的补充说明.doc

附件4: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导入模板.xls



招生就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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