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22届毕业生: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帮助我校2022届城乡困难家庭和残疾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现就就业创业补贴的申请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毕业年度(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有就业愿望、积极求职并有以下情况的2022届毕业生:①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以贷款合同为准,不限制贷款时限和时间);②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高校毕业生;③残疾高校毕业生(持残疾证)。
注意:①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零就业家庭证明、持残疾证及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其中一项即可,不需要多项提供,请各位毕业生优先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提供一份贷款合同即可。但除以上所提证件和相应证明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无效;②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不限制贷款时限和时间,其他证件时间必须限在2021年内;③零就业家庭证明,要本人的家人到当地人社部门办《就业创业证》为准。
二、补贴标准
按3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学生提交个人材料(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0月25日)
申请就业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将所有材料一式两份,按以下顺序装订好按时交给负责就业工作的辅导员,逾期不予以受理。
提交材料如下:
1、《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A4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给辅导员;表中“届别”填写“2022届”,“家庭住址”需填写完整,按要求粘贴相片;学生签名必须手写)。
2、相关证件和证明的复印件:①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大学期间获得学校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都可以);②城乡困难家庭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应证件复印件,如相关材料无明确有效期或过期,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辅助证明材料;低保证复印件需要盖章,一般是镇扶贫办或者民政部门的;建档立卡有扶贫簿,可以不盖章;零就业家庭证明,要去当地人社部门办一个《就业创业证》,然后认定零就业家庭即可。③残疾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残疾证复印件;
注意:以上材料至少要提供一项,优先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城乡困难家庭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务必提供由相关机关单位颁发的相应证件(开具的证明材料只作为辅助说明),如无符合相关要求的相应证件将视为无效。
3、身份证复印件(A4纸正反面复印);
4、户口本复印件(A4纸复印,含户主、家庭主要成员和本人页面);
5、学生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A4纸正面复印,并在空白处签名)。
四、补贴发放(由市人社局决定)
学生个人材料通过审核后将由学校提交到市人社部门复核,通过复核后将在学校就业官网公示,并由市人社(财政)部门将补贴发放给最终审核通过的高校毕业生(注:请通过最终审核的毕业生在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前保证银行卡的正常使用)。
五、咨询电话
招生就业部:0668-6618889 (高州校区)
0668-3383069(茂名校区)
附件:
1.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
2.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填表示例
3.关于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佐证材料的补充说明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招生就业部
2021年10月13日
关于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佐证材料的补充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