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通过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上传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截图报名,但在报到上岗前必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报名登记表要双面打印并签名,单面打印、没有签名的材料无效。
3、荣誉可以累计得分,但最高分不超过5分。如毕业生获得多次校级、市、省级荣誉证书,则可提交多份荣誉证书。注意只有在广东省“三支一扶”计划量化测评标准表中列有的荣誉才能加分。
4、师范生证明原件由招就处统一开具盖章。
5、提交到学校的证书材料可为复印件,由各学院辅导员负责初次审核,学校就业处再复审和网上审核确认。因此,相关材料请提交到各学院负责审核的辅导员处,不能直接提交到学校就业处。
附件
广东省“三支一扶”计划量化测评标准表
序号 | 条件 | 内容及分值 | 说明 | |
1 | 专业 相关性 (40分) | 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完全相符(40分);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属同一二级学科目录(30分)。 | 1.满分40分,只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2.“专业”为毕业证或学位证上专业,包括毕业证或学位证上的“培养方向”。 3.岗位需求专业为“不限”的,不加分。 4.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不在同一二级学科目录的,不可报该岗位。 | |
2 | 学历层次 (25分) | 学历 | 研究生(15分);本科(12分);大专(8分)。 | 满分15分,只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非全日制学历专业须与所报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方能按非全日制学历加分。 |
学位 | 博士(10分);硕士(8分);学士学位(3分),双学士(5分)。 | 满分10分,不累计加分。 | ||
3 | 生源地为所报岗位所在地 (20分) | 生源地与所报岗位在同一乡镇(街道)(20分);生源地与所报岗位在同一县(市、区)(15分);生源地与所报岗位在同一地级市(10分)。 | 满分20分,只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 |
4 | 在高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荣誉(5分) | 获得省级以上荣誉(5分);获得市级以上荣誉(3分);获得校级以上荣誉(1分)。 | 满分5分。“在高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包括在高校获省级、市级、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互联网+”大赛国赛或省赛金奖、银奖或铜奖(团队)、职业院校大赛或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一、二、三等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提供的证书为准(所盖公章须与颁发单位一致,不包括二级学院或院系所发证书)。 | |
5 | 应届生 (3分) | 参照粤教毕〔2019〕3号执行(3分) | 满分3分。 | |
6 | 中共党员(3分)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3分) | 满分3分。 | |
7 | 少数民族(3分) | 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3分) | 满分3分。 | |
8 | 大学生退役士兵 (3分) | 服完兵役的高校毕业生(3分) | 满分3分。 | |
9 |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3分) |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3分) | 满分3分。持有效的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儿童福利证、事实无人抚养人员证明、帮扶记录卡。 | |
10 | 师范生 (3分) | 师范生(3分) | 满分3分,非支教岗位不加分。 | |
11 | 资格证书(3分) | 支医的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2分)、执业医师资格证(3分)。 | 满分3分,只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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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报支教岗位的,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2.报支医专业技术岗位的,必须为医学院校或医学类专业毕业生。
3.该测评标准根据“三支一扶”项目服务基层的特点和招募原则,将专业(40分)、学历层次(学历15分、学位10分)、本地生源(20分)、在校期间获得荣誉(5分)、应届生(3分)、中共党员(3分)、少数民族(3分)、大学生退役士兵(3分)、困难家庭(3分)、师范生(3分)、相关资格证书(3分)等十一项作为测评标准,由系统自动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