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关于毕业生办理报到证事宜的通知
一一、报到证改派流程
学生提交材料――招生就业科审核――校本部复核――省就业中心打印报到证――报到证领取
(一) 学生提交材料
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报到证调整申请表(见附件一);
2、身份证复印件;
3、新单位接收函或有新单位主管部门盖章的三方协议;
4、原报到证(需有原派遣单位同意改派意见和盖章,派到外省就业主管部门且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外省生源毕业生可不提供);
5、含户主、本人信息的户口本复印件。
(二)招生就业科审核
1、招生就业科审核材料,并完成系统上报(就业方案上报和就业信息上报);
2、招生就业科于每月最后一周周一上午11点前,统一将汇总名单(附件二)和材料交至校本部就业中心 .
(三)学校审核
1、复审学生就业方案信息,并上报省就业中心;
2、每个月月底安排校本部就业中心老师到省就业中心办理打印新报到证手续。
(四)省就业中心打印报到证
(五)报到证领取
1、新报到证打印后,学校就业中心将会把新报到证发放回来;
2、学生可本人到高州校区招生就业科领取。
二、报到证遗失
1、毕业生如在报到期限内遗失报到证,可向学校申请补发,逾期不予办理(需本人填写附件三,并交由院系就业辅导员处);
2、毕业生如在报到期限后遗失报到证,需补办报到证信息证明,可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需填写附件四)。
三、注意事项
1、7月10日前办理改派无须原接收同意改派意见;7月10日办理改派报到证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改派意见和签章;
2、毕业生遗失报到证在超出报到证报到期限后将无法补办报到证(2017届毕业生报到期限2017年为7月1日至7月31日),只能开具报到证信息证明;
3、7月10日-8月1日,因邮寄学生档案,期间将暂停处理改派业务;
4、学生办理暂缓就业后,如未在暂缓期内取消,到期后将自动取消,档案将会派回生源地,报到证将发回学校(学生可本人到校本部综合楼215招生就业办领取;如本人无法领取,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本人签名的委托书));
附件: